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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息日学研经指引‧2025年第四季‧10~12月 |
11月1日~11月7日 第6课 安息日下午
“内部的敌人”
阅读本周学课经文
彼前1:4;书7;诗139:1–16;拉10:11;路12:15;书8:1–29。
存心节
“我─耶和华是鉴察人心、试验人肺腑的,要照各人所行的和他做事的结果报应他。”(耶利米书17:10)
本课简介:
〈约书亚记〉第7章记载了以色列人如何在悲剧的经验中,首度学会了圣约的深远影响与其深层意义。当他们遵守圣约的规定时,他们就得胜,但无视圣约时他们便遭遇失败。以色列的军事成功并不取决于他们的人数、战略或巧妙的战术,而是取决于那和他们同在的神圣战士。
在占领应许之地的过程中,以色列必须学会一个艰难的教训:他们最危险的敌人不是在营外,而在他们内部。他们面前最大的挑战,既不是迦南地诸多城邑拥有坚固的城墙,也不是它们较为进步的军事技术,而是自己阵营中罔顾上帝指示的、个人的固执意念。
在我们等待着天国的基业时(彼前1:4;西3:24),我们也面临类似的挑战。当我们身处应许之地的边界时,我们的忠诚亦受到了考验,而我们只有降服在耶稣基督面前才能得胜。
■研究本周学课,为11月8日安息日预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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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日 11月2日 安息日学研经指引‧2025年第四季‧10~12月 |

“违反圣约”
阅读书7。以色列人被艾城居民击败的两个主因是什么?

有趣的是,读者从一开始就知道耶和华忿怒的原因,以及违逆之人的名字。因此,读者与约书亚及以色列人的视角之间的张力,提供了这个揭露亚干犯罪故事的悬念。和旧约许多其他篇幅一样,约书亚记第7章以交叉结构呈现。中心的高潮部分回答了为什么以色列人第一次未能征服艾城的问题。
有两个主因使以色列人被艾城居民击败:亚干的罪和以色列人对自己实力的过度自信。后者导致他们在攻打艾城之前忽视了求问主的旨意,并且还低估了敌人的力量。
根据书7:1,11-13,我们可以看到,虽然亚干要为违反禁令的背信弃义负责,但整个国家都要为他的所作所为承担责任并遭受苦难。上帝在第11节中透过副词“甚至”或“又”(希伯来文gam)的累积使用,逐渐揭露亚干犯罪的严重性。首先使用的是最常用来表示罪的希伯来文khata“。然后继续由希伯来文副词gam引入五类更具体的词汇来描述他所犯的罪行:❶又“越界、违背”(‘abar)❷甚至“取了”(laqakh) 当“灭”(kherem) 的物❸又“偷窃”(ganab)❹又“行诡诈”(kakhash),然后❺又把那当“灭”(kherem) 的赃物“放在(sim) 他们的家具里。
耶和华与以色列之间所立的圣约,涉及个人和集体两个层面。根据圣约,以色列被视为上帝所拣选、不可分割的一个整体;因此,以色列的其中一人或几人的罪孽,都会让整个立约的群体承担罪责。正如上帝所说:“以色列人犯了罪,违背了我所吩咐他们的约。”(书7:11)
整个群体可能会、也确实曾因个人的恶行而遭受苦难,哪些情形可说明这一点?你能想到哪些例子而这些事件又是如何影响了群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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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一 11月3日 第6课/内部的敌人 |

“亚干的罪”
阅读书7:16-19。整个过程告诉了我们哪些关于上帝和亚干的事?

上帝没有揭露罪人的身份,而是建立了一个程序,同时展现了祂的公义和恩典。在解释以色列战败的原因并命令百姓自洁之后(书7:13)上帝在程序的宣布和实施之间留出了一段时间,让亚干有时间思考、悔改和承认自己的罪。同样的,他的家人(若知情)也有机会决定是否要协助掩盖真相,或拒绝成为共犯,就像可拉的儿子们拒绝站在父辈那一边,从而避免自己遭到毁灭(比较民16:23-33;26:11)。
解决这困境的方法,就是对于这困境是如何进入并困扰以色列进行反推:群体的罪责被逐步厘清并缩小范围,从整个以色列到一个支派:从支派到一个家族,从家族到一户人家,再从一家人到个体。除了抓出罪犯之外,调查程序也证明无辜者的清白。这是严谨的司法程序中同样重要的一环,上帝亲自作为见证人,证实亚干隐藏的行为。
读者几乎可以感受到当上帝一步步锁定亚干时的紧张气氛。谁能不对这个人仍抱有“不会被发现”的顽固心态感到惊讶呢?没有任何事物能瞒过主的洞察力(诗139:1-16;代下16:9)祂知道隐藏在人心中的意念(撒上16:7;耶17:10;箴5:21)。
值得注意的是约书亚对亚干称呼–“我儿”。这话不仅指出约书亚的年龄和领袖身份,也指出这位伟大的战士追求公义的精神。尽管他受命对罪犯执行审判,但他的心对亚干充满了同情。约书亚的态度再次预表了耶稣的敏感、仁慈和爱,“祂总不鲁葬从事,从来不会无缘无故地说一句严厉的话,也从来不使敏感的人受无谓的伤痛…但总能无所畏惧地痛斥偏善、不信和罪孽。不过,当祂发出这种严厉责备时,话语中总是带着悲悯的声调。”–怀爱伦,《历代愿望》原文第353页。
明白上帝知道你所做的一切,甚至是隐藏的事,会对你的生活产生什么影响?这该如何影响你的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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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二 11月4日 安息日学研经指引‧2025年第四季‧10~12月 |

“决定命运的选择”
阅读书7:19-21。约书亚要求亚干做什么?这样的要求有何意义?我们该如何理解他的供词?

约书亚要亚干做两件事:第一,将荣耀归给上帝,尊崇祂。第二,对自己所做的事坦白承认,毫无隐瞒。亚干要承认他所做的事,并归荣耀给上帝。在这里使用的词汇(todah)可以是献上感谢的意思(诗26:7;赛51:3;耶17:26),但也可用来表示认罪(拉10:11)。
不幸的是,圣经文本并没有表明亚干有任何真正悔改的迹象。他直到最后仍然心存侥幸,希望自己不被发现。他的顽强态度使他被视为任意妄为的罪人,根据摩西律法,他的行为是没有方法可以赎罪的(比较民15:27-31)。
书7:21中亚干的话让人联想起亚当和夏娃的堕落。夏娃“见”(ra’ah)那棵树是“可喜爱的”(khamad),最后“摘”(lagakh) 那棵树的果子(创3:6)。在亚干认罪时,他承认在所夺的财物中“看见”(ra’an)一件美好的示拿衣服、二百舍客勒银子与一条金子。他“贪爱”(khamad) 这些物品,就“拿去”(laqakn)了。和亚当、夏娃的例子一样,亚干的选择指出贪心的罪就是不信的罪。这种罪怀疑上帝并不想为祂的受造物提供最好的,并且认为上帝向他们隐藏了一些只属于神圣领域的极致福分。
除了暗指人类最早的堕落典故之外,这段叙述也将喇合(比较书2:1-13)和亚干的态度进行了强烈的对比。前者把探子带到屋顶上躲避士兵;后者则私带禁物并将其藏起来不让约书亚发现。前者对以色列的探子施恩,帮助以色列人取胜:后者却因贪婪给以色列带来灾祸,导致以色列被击败。一个与以色列人立约,一个却背弃了与耶和华的圣约。喇合救了自己和家人,他们也成为以色列受尊散的公民;亚干却使自己和家人陷入死亡绝境,成为耻辱的代表。
仔细思考贪心的罪。无论我们拥有多少或没有什么,我们如何避免屈服于贪心?(比较路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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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三 11月5日 第6课/内部的敌人 |

“希望之门”
阅读书8:1-29。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上帝会如何将我们最惨痛的失败转化为机会?

耶和华的战略把以色列最初的失败转化为战术上的优势,因此祂把亚割谷(希伯来文:麻烦)变成了希望之门(比较何2:15)。由于艾城的居民在第一次击败以色列人后太过自信,导致他们故技重施,攻击佯装撤退和战败的以色列人。艾城的居民被诱出城后,三万名以色列人就驻扎在城后不远处(书8:4)他们放火烧毁这座空城并占领它。
书8:7明确指出,战略并不能带来胜利,但上帝自己会赐下胜利并将艾城交在以色列人手中。即使这一章与书中其他篇幅相较,在军事方面的叙事占有主导地位,但文中仍强调胜利乃是耶和华的恩赐这一基本真理。
艾城的居民离开艾城并开始追击以色列人时,就是战争的决定性时刻。这是上帝在书8:2赐下策略后在整章中第二次说话,表示祂正在监督这场战争。直到这一刻前,我们还不知道战争的结果。但从此时起,以色列军队显然取得了胜利。
约书亚手中拿着一把镰刀,或是弯刀,而不是剑或标枪。在约书亚的时代,它可能没有真的被拿来当作武器使用,但它已成为上帝主权的象征。除了发出攻击的信号外,它也代表上帝在击败艾城的行动里所拥有的主权。借着伸手举起镰刀,直至完全得胜为止,约书亚显明他完全继承了摩西在过红海(出14:16)还有在与亚玛力人交战时所发挥的领导作用(出17:11-13),约书亚在这场(艾城的)战争里亲自领军作战。
这次没有直观的、神迹式的上帝干预,然而,上帝的帮助在艾城一役中,并不比祂助上一代人胜过埃及人,或对战耶利哥时来得少。成功的关键在于约书亚对上帝话语的信心和坚定不移的顺服。这个故事中的原则对于当今上帝的子民仍然适用,无论他们生活在哪里,或面临什么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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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四 11月6日 安息日学研经指引‧2025年第四季‧10~12月 |

“上帝大能的见证人”
正如我们已经学到的(参阅第五课)上帝给了异教之民机会,让他们认识祂并离开他们的邪恶之路。然而他们却拒绝了,结果就是面临上帝的审判。
阅读书7:6-9,这里描述了约书亚对降临到他们身上之灾难的最初反应。把焦点放在书7:90从他的话中我们可以看到什么重要的神学原则?

一开始时,约书亚听起来就像以色列民离开埃及后在困境中所抱怨的,说:“巴不得我们早死在埃及地、耶和华的手下;那时我们坐在肉锅旁边,吃得饱足。你们将我们领出来,到这旷野,是要叫这全会众都饿死啊!”(出16:3)
约书亚说的则是:“哀哉!主耶和华啊,你为什么竟领这百姓过约旦河,将我们交在亚摩利人的手中,使我们灭亡呢?我们不如住在约目河那边倒好!”(书7 :7)
然而,不久他就表示自己非常担心这次ố糍败会对上帝的名誉造成损害。“迦南人和这地一切的居民听见了就必围困我们,将我们的名从地上除灭。那时你为你的大名要怎样行呢?”(书7 :9)
这段话揭示了一个主题和原则,它是上帝对以色列旨意的核心。上帝希望在他们周围的外邦民族能看见,当祂的子民顺服祂时,祂会为他们成就何等大的事。和喇合一样,他们也可以透过祂子民在征服中屡战屡胜的力量来认识以色列的上帝。
另一方面,如果事情进展不顺利,就像这里所发生的,这些民族会认为以色列人的上帝软弱无能(参民14:16;申9:28),这可能会强化迦南人的抵抗。 换句话说,即使在希伯来人占领迦南地的背景下,其中也涉及重大的问题和原则,包括为上帝带来尊荣和荣耀,而祂不仅是外邦人唯一的希望,对以色列人亦然。
阅读申4:5-9。在哪些方面我们可以看到,以色列向世人所作的见证,与我们今天作为复临信徒所作的见证,两者之间的相似之处?

进修资料
阅读怀爱伦着《先祖与先知》〈耶利哥的倾覆〉一章,原文第493–498页。
“使亚干遭遇败亡的死罪,乃是源于贪心,这是一切罪恶之中最普遍而最容易为人所轻忽的……
“亚干固然承认了他的罪,但是已经太晚了,认罪对他再没有什麽裨益。他曾看见以色列的军队打了败仗,灰心丧胆地从艾城回来;然而他没有前来承认他的罪。他曾看见约书亚和以色列的长老俯伏在地,悲不胜言。那时他若能认罪,也就能显出真悔改的凭据;可是他仍然保持缄默。他曾听见约书亚宣布有人犯了大罪,并听见他明确地说出那罪的性质。但他依然闭口无言。于是那严肃的调查工作开始了。
当他看到指出他的支派,他的宗族,和他的家室时,他的心中是何等惶恐震惊啊!可是,他仍没有认罪,直等到上帝的手指出他本人来。于是到了无法再行隐瞒的时候,他才承认了事实。今日岂不是常有人也这样认罪吗?人若等到事实都证明了之后才肯认罪,与只有他自己和上帝知道的时候即行认罪。这二者之间的分别是很大的。
亚干若不是希望借认罪来避免他犯罪的结果,他还是不会认罪的。但他的认罪只足以显明他所受的刑罚是公义的。
他并没有真正悔改他的罪,没有痛悔前非,没有改变心志,也没有憎恨罪恶。”─怀爱伦,《先祖与先知》,原文第496–498页。
讨论问题
❶讨论十诫中的第十条诫命(出20:17)对这个由广告和消费主义主导的世界能带来的影响。我们如何实际区分“想要”和“需要”,以及为什么这种区别十分重要?
❷阅读但以理在但9:4–19的祷告。为什么在承认以色列的罪时,但以理一再说“我们”做了这些恶事是有其重大意义的?尽管我们并未发现但以理本人行恶事的记录?
❸仔细思考本周星期四最后的内容。为何以色列人遵循所有的“律法和典章”对他们的见证来说如此重要?同样的原则如何适用于我们今天的教会?也就是说,如果我们真正遵循上帝所赐的一切,我们的见证会产生多大的果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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