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分享:品味恩典 ╱编辑:柒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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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骗取祝福
(经文:创27章)
创世记第27章是圣经中很出名的一章。它没有描绘英雄的壮举,却记录了一个家族的破碎:年迈的父亲以撒因偏爱而蒙蔽双眼,母亲利百加为成就应许而不择手段,次子雅各以诡诈骗取祝福,长子以扫因轻率而失去永恒福分。
本章并非探讨“欺骗能否成功”,而是“人如何在错误中归向神圣的秩序”。它向我们揭示:人性的软弱会导致选择的偏差,但上帝的主权能在破碎中重建;人的计谋终会落空,但上帝的应许永不改变。

一、以撒的双重失明:
创27:1-4 以撒年老,眼睛昏花,不能看见,就叫了他大儿子以扫来,说:“我儿。”以扫说:“我在这里。”他说:“我如今老了,不知道哪一天死。现在拿你的器械,就是箭囊和弓,往田野去为我打猎,照我所爱的做成美味,拿来给我吃,使我在未死之先给你祝福。”
“以撒年老,眼睛昏花,不能看见”,当时以撒已经137岁了。但这一细节不是单纯的生理衰老描述。他的“失明”不仅肉体视觉的衰退,更是属灵辨别力的崩塌。
1.长子祝福的儿戏化:
由于他哥哥以实玛利137岁离世的,所以同岁的他也开始有了死亡的焦虑感,他要在 “未死之先” 完成对儿子的祝福。
在古代近东文明中,“长子名分”承载着族长的属灵权柄、与上帝立约的特权,甚至决定整个家族的命运走向 —— 长子将成为上帝应许的直接承接者,如同亚伯拉罕将约的核心传给以撒(而非以实玛利)。对于以撒而言,这本该是需在上帝面前谨慎行之的神圣仪式,却被他异化为 “肉体满足” 的交换。
从经文可见,以撒偏爱以扫的原因极为浅薄:“以撒爱以扫,因为常吃他的野味”(创 25:28)—— 他将对 “口腹之欲” 的满足,凌驾于上帝早已显明的旨意之上。
但他竟然计划 “悄悄进行祝福”,不召集家族众人的见证,不向上帝祈求印证,只以 “你照我所爱的做成美味给我吃”为条件,便要将神圣约权赋予以扫。这种轻慢,本质是将“上帝的应许” 降格为“个人的恩赐”,将“属灵传承”简化为“情感回报”。
2. 以撒的情感依赖与认知失调:
以撒对以扫的偏爱,并非单纯的“父爱偏心”,而是深层情感依赖的产物。他内心潜藏着对“被回应、被需要”的渴望:以扫总能用“爸,我去给你打猎做美味” 的主动讨好,满足他对“被爱、被重视”的情感需求。
心理学中的“依恋理论”在此得到印证:人会不自觉地对提供 “即时情感满足” 的对象产生过度联结,进而陷入 “认知失调”—— 以撒明知以扫“娶了迦南地的女子为妻”,这些婚姻 “使以撒和利百加心里愁烦”(创 26:34-35),违背了上帝对亚伯拉罕后裔“不可娶迦南女子”的吩咐(创 24:3),却通过“合理化”自我安慰:“这不过是年轻人的选择,不必过于苛责”,以此逃避内心的道德冲突与对上帝的亏欠感。
以撒因对以扫的情感依赖,看不见其婚姻带来的家族危机,更看不见雅各身上上帝预备的属灵潜力,最终将家族推向分裂边缘。
3. 眼目昏花的后果
以撒的“眼目昏花”,本质是“属灵近视”。他没有寻求上帝的旨意,而是凭 “自己的喜好”行事, 他未向上帝祈求 “求你指引我将祝福赐给合你心意的儿子”;他要以扫 “照我所爱的做成美味”,却忘了祝福的本质是 “上帝的主权”,而非他可以随意支配的 “礼物”。
以撒犯一个最大的错误是混淆了“祝福的宣告者”与“祝福的创造者”。圣经中,族长的祝福从来不是“个人恩赐”,而是“上帝旨意的传递”。但以撒却将祝福视为 “交换”:你满足我的食欲,我便赐你祝福 —— 这是对上帝主权的僭越,也是属灵失明的根源。
更值得警惕的是,以撒的属灵失明并非 “独善其身”,而是引发了一系列连锁后果。
以撒的 “双重失明” 绝非偶然的历史事件,而是对每一个 “承接责任之人” 的警示:若我们轻慢神圣使命、被情感偏见捆绑、以自我为中心,即便曾经历上帝的恩典,也会陷入属灵黑暗;唯有常常寻求上帝的旨意、凭真理判断而非凭喜好选择,才能持守属灵的明亮,让所承接的责任荣耀上帝。

二、利百加与雅各的手段
创27:5-29 5 以撒对他儿子以扫说话,利百加也听见了。以扫往田野去打猎,要得野味带来。6 利百加就对她儿子雅各说:“我听见你父亲对你哥哥以扫说:7 ‘你去把野兽带来,做成美味给我吃,我好在未死之先,在耶和华面前给你祝福。
’8 现在,我儿,你要照着我所吩咐你的,听从我的话。9 你到羊群里去,给我拿两只肥山羊羔来,我便照你父亲所爱的给他做成美味。10 你拿到你父亲那里给他吃,使他在未死之先给你祝福。”11 雅各对他母亲利百加说:“我哥哥以扫浑身是有毛的,我身上是光滑的;12 倘若我父亲摸着我,必以我为欺哄人的,我就招咒诅,不得祝福。”
13 他母亲对他说:“我儿,你招的咒诅归到我身上;你只管听我的话,去把羊羔给我拿来。”14 他便去拿来,交给他母亲;他母亲就照他父亲所爱的做成美味。15 利百加又把家里所存大儿子以扫上好的衣服给她小儿子雅各穿上,16 又用山羊羔皮包在雅各的手上和颈项的光滑处,17 就把所做的美味和饼交在她儿子雅各的手里。
18 雅各到他父亲那里说:“我父亲!”他说:“我在这里。我儿,你是谁?”19 雅各对他父亲说:“我是你的长子以扫;我已照你所吩咐我的行了。请起来坐着,吃我的野味,好给我祝福。”
20 以撒对他儿子说:“我儿,你如何找得这么快呢?”他说:“因为耶和华你的上帝使我遇见好机会得着的。”21 以撒对雅各说:“我儿,你近前来,我摸摸你,知道你真是我的儿子以扫不是。”
22 雅各就挨近他父亲以撒。以撒摸着他,说:“声音是雅各的声音,手却是以扫的手。”23 以撒就辨不出他来;因为他手上有毛,象他哥哥以扫的手一样,就给他祝福;24 又说:“你真是我儿子以扫吗?”他说:“我是。”
25 以撒说:“你递给我,我好吃我儿子的野味,给你祝福。”雅各就递给他,他便吃了,又拿酒给他,他也喝了。26 他父亲以撒对他说:“我儿,你上前来与我亲嘴。”27 他就上前与父亲亲嘴。他父亲一闻他衣服上的香气,就给他祝福,说:我儿的香气如同耶和华赐福之田地的香气一样。
28 愿上帝赐你天上的甘露,地上的肥土,并许多五谷新酒。29 愿多民事奉你,多国跪拜你。愿你作你弟兄的主;你母亲的儿子向你跪拜。凡咒诅你的,愿他受咒诅;为你祝福的,愿他蒙福。
利百加与雅各的“骗福”行为,是圣经中最具争议的伦理案例之一:他们深知上帝 “大的要服事小的”的启示,却选择“欺骗父亲”这一违背真理的手段。
这种“以错行成就正途” 的逻辑,看似是 “为上帝的应许铺路”,实则陷入了“目的正当性掩盖手段不正当性” 的致命陷阱——其背后的焦虑、妥协与代价,至今仍在叩问每一个寻求上帝旨意之人:当上帝的计划与现实阻碍碰撞时,我们当凭信心等候,还是靠权谋推进?
1. 利百加的权谋:
作为曾亲自求问上帝并领受“两子相争,小者掌权”启示的人(创 25:22-23),她比以撒更清楚上帝的定旨 —— 当以撒要将长子祝福赐给以扫时,她最初的反应是 “理性辩论”(据文本隐含逻辑与怀爱伦解读),但在父权至上的文化中,父权的决策常被视为家族 “神圣意志”,妻子无权直接否定。这种 “想纠正错误却无正当渠道” 的困境,让她陷入焦虑:“若不主动干预,上帝的应许是否会落空?”
怀爱伦说:“她确信以撒的行为违背上帝启示,却错误地认为‘必须靠人的手段挽救上帝的计划’。”她也出现了严重的认知偏差—— 她忘了上帝的主权无需人的 “小聪明” 支撑:上帝既已在利百加腹中定下 “小者掌权” 的旨意,就必有能力在不违背真理的前提下成就。
但利百加却被 “急于求成” 的焦虑裹挟,将 “手段的紧迫性” 凌驾于 “真理的神圣性” 之上。她对雅各说 “你招的咒诅归到我身上”(创 27:13),看似是 “为真理承担代价”,实则是 “用自我牺牲的姿态合理化错误”—— 上帝从来没有呼召人以 “背负咒诅” 的方式成就祂的事工。
更值得警惕的是,利百加的 “权谋” 是对上帝信实的怀疑:她认为“若不主动欺骗,以扫就会永远夺去祝福”,却忽视了上帝对亚伯拉罕后裔的应许是“永不废弃” 的。这种 “不信” 让她偏离了信仰——信仰不是 “替上帝着急”,而是 “等候祂的时间与方式”。正如先知以赛亚所言:“那等候耶和华的,必重新得力”(赛 40:31),而利百加选择的“捷径”,本质是用“世俗的智慧”取代“上帝的时序”,这也为后续家庭悲剧埋下伏笔。
2. 雅各的妥协:
雅各的内心挣扎是本章最细腻的 “人性写照”,他的转变并非一蹴而就,而是经历了 “抗拒—动摇—妥协—执行” 的四步滑落,每一步都暴露了 “人性软弱” 与 “信仰妥协” 的危险关联:
第一步:良心抗拒,认知真理。
当利百加提出骗福计划时,雅各第一反应是明确拒绝:“倘若我父亲摸着我,必以我为欺哄人的,我就招咒诅,不得祝福”(创 27:12)。这一拒绝源于他对上帝律法的本能认知。此时的雅各清楚:用欺骗得来的 “祝福”,本质是 “咒诅的伪装”,这是他良心尚未被私欲吞噬的时刻。
第二步:母亲担保,责任转移。
利百加的 “咒诅归我”(创 27:13)成为压垮他良心的稻草。心理学中的“责任扩散效应”在此显现:当他人主动承担 “错误后果” 时,人会不自觉地减轻自我道德压力。当“母亲愿承担咒诅”的责任转移后,这为他的妥协打开了缺口 —— 他忘了,即使他人愿意承担后果,自己犯下的罪并不会消失。我们是否常以“别人都这样做”“领导让我做”为由,逃避自己的信仰责任。
第三步:冒用上帝名,自我合理化。
雅各在父亲面前说谎时,竟将上帝牵扯进来:“因为耶和华你的上帝使我遇见好机会得着的”(创 27:20)。他竟敢冒用上帝的名掩盖谎言,将 “人的诡诈” 包装成 “上帝的带领”。雅各此时的行为,已从 “被动妥协” 转向 “主动亵渎”,他的良心彻底被 “对祝福的渴望” 压制。
第四步:骑虎难下,谎言连环。
当以撒质疑 “声音是雅各的声音,手却是以扫的手”(创 27:22)时,雅各没有回头,反而坚定撒谎:“我是你的长子以扫”。正如怀爱伦所言:“他一踏入谎言的泥潭,就不得不继续编造更多谎言支撑,直到完全被捆绑。” 这种 “骑虎难下” 的处境,正是所有 “以错补错” 者的共同命运 —— 起初的犹豫,最终会因 “不愿承认错误” 而滑向更深的罪恶。
经文的细节更显其悲剧性:雅各穿着以扫的衣服、用山羊羔皮包手,这些 “伪装” 虽暂时骗过以撒的触觉与嗅觉,却骗不过自己的良心——后来雅各逃亡哈兰时,始终被“欺骗父亲”的愧疚缠绕,甚至在面对哥哥以扫时本能恐惧 ,这份心灵创伤,成为他一生都需背负的 “罪的代价”。
3. 连锁代价:
利百加与雅各的“骗福”行为,看似“成就了上帝的应许”,却引发了无法挽回的连锁灾难 —— 这印证了 “手段的不正当性,终将让目的的正当性失去意义”:
对利百加:从“家庭守护者”到“永远的分离者”。利百加虽促成雅各得福,却永远失去了与儿子的相聚:后来雅各逃亡,经文中再无 “利百加与雅各相见” 的记载。她用 “母爱” 包装的权谋,最终换来“母子永别”的悲剧。
对雅各:从“应许承接者”到“一生漂泊者”。雅各得到的“祝福”,伴随的是 20 年的逃亡和被骗生涯:在哈兰被岳父拉班欺骗(先后娶利亚、拉结,创 29:23-28),后经历 11 个儿子的出生却面临“约瑟被卖”的痛苦(创 37:28)。这段经历让他明白:上帝的应许无需人的欺骗来成就,而他过去的错行,需要用一生的苦难来悔改。
对家庭:从“父子相争”到 “兄弟为仇”利百加与雅各本想“纠正以撒的错误”,却让家庭矛盾从“父亲偏爱”升级为 “兄弟相残”—— 整个家族因 “谎言” 陷入分裂,这份仇恨甚至影响到后代(以扫的后裔以东人与雅各的后裔以色列人,成为世代仇敌,民 20:14-21)。
4. 现实启示:信仰中的“伦理陷阱”
利百加与雅各的案例,对今日信仰生活具有强烈的警示意义:现实中,仍有许多人陷入 “目的正当性掩盖手段不正当性” 的陷阱 —— 如教会为 “吸引信徒” 而编造 “信主必发财” 的谎言,或为“教会发展”而采用“传销”的手段筹款,甚至为 “传福音” 而隐瞒真理中的“十字架苦难”。这些行为与利百加、雅各的 “骗福” 本质相同:都认为 “为了上帝的事工,小错可以容忍”。
上帝看重的,不是我们 “是否成就了某个目标”,而是我们 “是否在过程中坚守真理”;不是我们 “是否为上帝做工”,而是我们 “是否用上帝喜悦的方式做工”。正如使徒保罗所言:“我们行事为人,是凭着信心,不是凭着眼见”(林后 5:7)—— 这份“信心”,包括相信上帝有能力在不违背真理的前提下成就祂的计划,也包括拒绝用 “世俗的智慧” 取代 “上帝的带领”。
综上,利百加与雅各的 “手段” 提醒我们:信仰的核心不是 “结果导向”,而是 “真理导向”;上帝的应许无需人的错行来 “保驾护航”,而我们的责任,是在每一个选择中持守 “手段与目的同属真理”,唯有如此,才能在成就上帝计划的同时,不失去纯洁。

三、以撒的属灵觉醒:
创27:30-40 30 以撒为雅各祝福已毕,雅各从他父亲那里才出来,他哥哥以扫正打猎回来,31 也做了美味,拿来给他父亲,说:“请父亲起来,吃你儿子的野味,好给我祝福。”32 他父亲以撒对他说:“你是谁?”他说:“我是你的长子以扫。”
33 以撒就大大的战兢,说:“你未来之先,是谁得了野味拿来给我呢?我已经吃了,为他祝福;他将来也必蒙福。”34 以扫听了他父亲的话,就放声痛哭,说:“我父啊,求你也为我祝福!”
35 以撒说:“你兄弟已经用诡计来将你的福分夺去了。”36 以扫说:“他名雅各,岂不是正对吗?因为他欺骗了我两次:他从前夺了我长子的名分,你看,他现在又夺了我的福分。”
以扫又说:“你没有留下为我可祝的福吗?”37 以撒回答以扫说:“我已立他为你的主,使他的弟兄都给他作仆人,并赐他五谷新酒可以养生。我儿,现在我还能为你做什么呢?”38 以扫对他父亲说:“父啊,你只有一样可祝的福吗?我父啊,求你也为我祝福!”以扫就放声而哭。
39 他父亲以撒说:地上的肥土必为你所住;天上的甘露必为你所得。40 你必倚靠刀剑度日,又必事奉你的兄弟;到你强盛的时候,必从你颈项上挣开他的轭。
当以扫带着野味求祝福,以撒才知晓自己被雅各欺骗。
1. 以撒的反应:
以撒得知真相后的 “战兢懊恼”(怀爱伦),绝非普通的 “受骗愤怒”,而是源于两种冲击的碰撞,这碰撞迫使他看到了自己的属灵偏差:
第一重冲击:
自我计划的彻底崩塌——暴露他本身的傲慢。以撒曾精心策划 “暗暗为以扫祝福” 的仪式:他避开家族见证,绕过上帝祈求,仅凭 “对以扫的偏爱” 和 “对野味的渴望”,就想私自支配 “属乎上帝的祝福”。此刻,这场他的计划彻底破产 ——“所有精心安排的细节都成了泡影,对长子的期待、对个人意志的坚持,全都化为乌有”(怀爱伦)。这种“失控感”让他首次意识到:自己试图将 “上帝的主权” 纳入 “人的算计”,本身就是对神圣的僭越。
第二重冲击:
神圣旨意的意外显明 —— 唤醒他遗忘的启示。当以扫哭诉 “雅各用诡计夺了我的福分”(创 27:36),以撒 “忽然感到这一切混乱背后,有上帝的手在掌管”(怀爱伦)。
他尘封的记忆被唤醒:当年利百加怀孕时,上帝曾通过启示宣告 “大的要服事小的”(创 25:23) 他曾刻意忽视这一真理,执意要将祝福给以扫,如今却发现,即使过程充满欺骗,上帝的应许仍在按定旨成就。更关键的是,他回忆起为雅各祝福时 “有启示的圣灵降在身上”(怀爱伦)—— 那份祝福并非 “偶然的失误”,而是上帝借他的口传递的定旨。原来自己一直试图 “阻挡上帝的计划”,而上帝却用 “看似错误的方式”,将他拉回真理的轨道。
怀爱伦精准捕捉到他的内心转变:
“当他明白一切,就不再纠结于雅各的欺骗,而是看见上帝的手 —— 祂没有认可欺骗,却在掌管欺骗带来的混乱,确保应许不落空。” 这是他属灵觉醒的第一步:不再只看表面的雅各的欺骗,而是看见背后的 “上帝的主权”。
2. 以撒的觉醒:
从 “固执己见” 到 “全然交托”
以撒最终向以扫宣告:“我已经立他为你的主,使他的弟兄都给他作仆人,并赐他五谷新酒可以养生。我已经为他祝福,他将来也必蒙福。”这番话绝非 “无奈接受现实”,而是他属灵觉醒的标志性宣告 —— 标志着他彻底放下 “自我意志”,顺服 “上帝主权”。
他的宣告中我们看到两个层面:
层面一:承认 “上帝的旨意高于人的计划”。
以撒前期的错误,在于将 “祝福” 视为 “自己可以支配的礼物”。他的宣告 “他将来也必蒙福”,本质是对 “上帝主权不可阻挡”的接纳:不再试图 “按自己的喜好安排”,而是承认 “上帝的安排必成就”。
层面二:从 “属灵失明” 到 “真理清晰” 的生命更新。
以撒前期的 “眼目昏花”,因偏爱以扫而无视上帝启示,因满足私欲而轻慢神圣责任。此刻他不再凭 “情感喜好” 判断,而是凭“上帝启示”顺服。这种转变,让他从 “上帝应许的阻碍者”,成为“上帝应许的确认者”——他虽在不知情中为雅各祝福,却在知情后坚定这一祝福,因为他知道 “这不是我的选择,而是上帝的定旨”。
以撒的觉醒,对我们的教训——我们常常像前期的以撒一样:固执于自己的 “人生计划”(如职业选择、家庭安排、事工方向),当上帝用“意外”(如计划失败、机会错失、关系破裂)打乱这些安排时,我们要么抱怨 “上帝为何阻拦我”,要么试图用 “人的手段”(如谎言、捷径)强行推进,却很少像以撒那样反思 “是否是我偏离了上帝的旨意”。
以撒的属灵觉醒,是一场的生命归正。他的经历印证了圣经的真理:“人心多有计谋,惟有耶和华的筹算才能立定”(箴 19:21)。无论我们曾多么固执于自己的道路,只要愿意像以撒那样,在混乱中看见上帝的主权,就能从 “属灵的失明” 走向 “属灵的明亮”。

四、以扫的态度:
创27:41 以扫因他父亲给雅各祝的福,就怨恨雅各,心里说:“为我父亲居丧的日子近了,到那时候,我要杀我的兄弟雅各。”
在创 27 章的叙事中,以扫常被同情为 “雅各欺骗的受害者”,但经文与怀爱伦展示了深层的真相:他失去长子祝福,并非偶然的 “不幸”,而是长期 “轻慢神圣恩典” 的必然结果。
从 “一碗红豆汤出卖长子名分”,到 “号啕大哭求祝福却被弃绝”,以扫的生命轨迹印证了一个真理:对属灵恩典的每一次轻慢,都是在为最终的 “失去” 埋下伏笔;生命中的重大遗憾,往往是无数个 “不在乎” 积累的结局。
1. 以扫对长子身份的态度:
以扫的 “轻慢” 首先体现在他对 “长子名分” 的矛盾态度上 —— 他既曾主动 “出卖名分”,又在后来执意 “争夺祝福”。
古代近东背景下的 “长子名分”是远超产业的神圣托付。这种名分的神圣性,决定了它不应被 “世俗需求” 轻易交换。但以扫却在 “饥饿” 的肉体需求中,将这神圣托付视为可以买卖的商品—— 他用 “一碗红豆汤”,将 “与上帝立约的特权”的长子身份进行了交易,可见其对属灵福分的轻慢早已深入骨髓。
但扫打猎归来,发现雅各已得祝福时,他却 “不顾自己曾立约出卖名分的事实,决意要得到长子的福分”(怀爱伦语)。
他真正在乎的,并非 “属灵传承” 的责任,而是 “作一家之主、承受双分产业” 的世俗权柄与利益 —— 正如怀爱伦尖锐指出:“他看今世的好处比属灵的福分更有价值。”
这种 “卖名分却争祝福” 的双重标准,本质是对 “神圣承诺” 的践踏:他既不尊重自己主动立下的约,也不敬畏上帝对 “长子名分” 的神圣定义,只按 “自己的私欲” 选择性对待属灵权利。
2. 以扫的懊悔:为结果忧愁,非为罪悔改
以扫得知祝福落空后的 “放声大哭”(创 27:34),常被误解为 “真诚懊悔”,但这不过是对失去双份产业的懊悔,就是“功利性懊悔”。
怀爱伦精准点破这一点:“他的忧愁不是因为觉悟自己的罪,没有想与上帝和好,只是因为犯罪带来的损失 —— 失去了产业和权柄。” 这种懊悔,如同一个人因偷窃被抓而哭,不是因为知道偷窃不对,而是因为失去了赃物,自己不够小心,刑罚难以承受而哭,并不是因为认识到罪行的严重性。
他从未真正看重 “长子名分” 所承载的属灵恩典,只将其视为 “获取世俗好处的工具”。当工具失去效用时,他的哭求自然无法改变上帝 “轻慢恩典者必被弃绝” 的结果。
真正的悔改,必然包含 “对罪的痛恨” 与 “向上帝的回转”—— 如大卫犯罪后的忧愁,是“因得罪上帝”而忧愁,而非仅因“失去王位”而焦虑。但以扫的哭求中,从未有“向上帝认罪”的内容,也没有“改变自己”的意愿,他始终停留在“为失去利益而痛苦”的层面,这种懊悔,自然无法带来生命的改变,更无法挽回失去的恩典。
综上,以扫的故事绝非“受害者的悲剧”,而是“轻慢恩典者的警示”。
他的经历提醒我们:属灵的恩典远比世俗的利益宝贵,上帝的托付远比暂时的满足重要。我们当珍惜“上帝儿女”的名分,在每一个选择中敬畏恩典、持守真理,避免重蹈以扫“因轻慢而失去,因后悔而莫及”的覆辙。

五、安排雅各离开:
创27:42-46 42 有人把利百加大儿子以扫的话告诉利百加,她就打发人去,叫了她小儿子雅各来,对他说:“你哥哥以扫想要杀你,报仇雪恨。43 现在,我儿,你要听我的话:起来,逃往哈兰、我哥哥拉班那里去,44 同他住些日子,直等你哥哥的怒气消了。45 你哥哥向你消了怒气,忘了你向他所做的事,我便打发人去把你从那里带回来。为什么一日丧你们二人呢?”
当以扫 “想要杀雅各报仇”的消息传到利百加耳中,这场由 “骗福” 引发的家庭危机终于推向顶点。利百加的紧急安排 ——“打发雅各逃往哈兰”,这是母亲对儿子的保护措施。
利百加在这场危机中的决策,目前做出的唯一可行选择:
以扫的被夺走祝福后,愤怒已转化为杀意。她说“一日丧你们二人” 的担忧,显明利百加确信以扫会付诸行动。在没有公共权力干预的古代家庭中,利百加若不及时行动,雅各大概率会遭遇不测。
她安排让雅各逃往 “哥哥拉班那里”,而非随意流亡,既是因为拉班是她的亲哥哥,能提供相对安全的庇护,也是为了给家庭留一丝缓冲 ——“等你哥哥的怒气消了”(创 27:44)的说法,看似是 “暂时离开”,实则是她早已预见 “仇恨难消” 的无奈安慰。
怀爱伦曾指出:“利百加此时已明白,雅各的离开或许是永别 —— 她既不能公开反对以扫,也不能让雅各留在危险中,只能用‘暂时’的谎言掩盖‘永久分离’的痛苦。”
母爱的代价:利百加的抉择,本质是为自己当初的“权谋”买单——亲手将爱子送走。当雅各要离开的那一刻,她不仅失去了与小儿子的相见机会,更要独自留在迦南,面对以扫的怨恨。
结语:
创世记第 27 章的叙事,从以撒从“属灵失明”到觉醒,学会顺服上帝的定旨而非自我的喜好;利百加与雅各以诡诈得福,却不得不承受“母子永别”“流亡受苦”的代价,印证“罪的工价终会临到”;以扫轻慢属灵恩典,从 “卖名分” 到 “哭求祝福不得”,成为 “轻看神圣恩赐者” 的警示。
这章没有完美的 “英雄”,只有在软弱中挣扎的人,却恰恰显明上帝的大能:祂不认可人的过错,却能在破碎中掌权,让偏离的脚步重新归向应许。当雅各背着 “欺骗” 的烙印踏上前往哈兰的路,他又会经历什么样的故事?下周继续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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