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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马书研究《09 因信而称义》品味恩典

文/分享:品味恩典 ╱编辑:柒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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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09因信而称义

    罗3:21-31节

 

在前几讲中,保罗运用他那逻辑缜密、无懈可击的论证方式,证明了全人类都因犯罪而处在上帝的忿怒之下,不论是外邦人或是犹太人。同时也证明,自己过去犹太式的信仰中曾经使用过的靠律法主义得救根本是行不通的。

 

因为“凡有血气的,没有一个因行律法能在上帝面前称义,因为律法本是叫人知罪。”(罗3:20)

 

在今天的经文里,保罗要告诉我们上帝所制定的人类得救唯一的方法,这是一件有关全人类最大的大事。如果不明白这件事,那么信仰就是迷信。马丁·路德称这段经文是整卷书信和整本圣经的中心。”

 

 

一、 什么是称义:

称义”——是“定罪”的反义词。即上帝称为义的人。就是罪人蒙上帝恩赦而取得义人的身份,因此而被上帝判定为得救的人。

 

在基督教历史上,这个概念一度被严重混淆。这个概念过去是犹太教和新生的基督教的重大分歧,也是现在天主教和基督教最重大的神学分歧。如果这个概念分辨不清,则信仰不明。

 

二、上帝永恒的救赎计划:

罗3:21 但如今,上帝的义在律法以外已经显明出来,有律法和先知为证。

 

1.这是上帝制定的:

因信称义是上帝设计的人类得救法则,里面体现了上帝对人类的爱、目的、旨意和思想。

 

阅读一本书中能

看出作者的思想,读经也是如此,通过诵读上帝的话来了解上帝的旨意。而不是利用断章取义的方式来支持自己的看法。

 

教会里这个问题很严重,在圣经中找根据,利用经文,搜集经文,甚至断章取义来支持自己的已有的思想和观点。这种作法无异是利用圣经宣传自己的观点,并不是传道。我们必须放弃自己的观点和思想,虚心在圣经中寻求上帝的思想,上帝才能藉着圣灵向我们启示亮光。

 

否则便成为;“听是要听见,却不明白,看是要看见,却不晓得”的人(太13:14)。

 

现在我们从这段重要的经文中看看保罗所反映的上帝的思想一一罪人如何能与上帝恢复和好的关系。

 

2.罪人的出路:

但如今

在这样的情况下。

 

上帝的义

上帝使人重新称义,使人得救。这是世人最大的需要。

 

意思就是说,正是在人都要面对上帝公义审判毫无希望的情况下,上帝还有使人有重新为义的方法。“但如今”这三个字,指出了毫无自救希望的罪人,还有机会可以得救。虽然世人罪恶累累,但上帝有方法来改变人类的困境。

 

上帝的义在律法以外已经显明出来”

律法本身并不具备的救赎。而在严肃的律法之外,上帝对人类有一个伟大的救赎计划。这是罪人得救唯一的途径。

 

救赎计划在过去是隐藏的(见罗16:25,26;西1:26),虽然上帝的义在旧约圣经中已经有一定程度的显示,但都是含蓄的预表。最终还是在降世为人的基督身上得到充分显示的。

 

3.这是上帝自古以来的计划:

 “上帝的义在律法以外已经显明出来,有律法和先知为证”。

 

耶稣降世完成的救赎计划,并不是亡羊补牢的事后措施。而是早在人类犯罪之前,已经制定出来的一个方案。如果人类不犯罪,这个方法将永不启用。

 

这里所说的“律法和先知”是指旧约时代已经对救赎计划的一再证明:

打伤蛇头的“女人后裔”。

他是犹大支派的“细罗”(赐平安者)。

旧约的圣所里一切献祭体系,都是预表此事。

 

以赛亚书里说他是“以马内利”、“奇妙、策士、全能的神、永在的父,和平的君”(赛7:14, 9:6)。

 

耶利米书说他是大卫的后裔,是“耶和华我们的义”(耶23:6)。

 

但以理书说他是“受膏君”。

何西阿书要告诉你,他是“耶和华万军之上帝,耶和华是他可纪念的名。” (何12:5)。

 

主耶稣复活以后,在以马忤斯路上向两位忧苦的门徒启示他自己的使命时,“从摩西和众先知起,把所有关于自己的经文”都向他们俩解释清楚(路24: 27,44)。

 

彼得传福音时说:“所有先知都为他作见证,所有信他的,都必藉着他的名,罪得赦免”(徒10:43)

   

也就是说,律法本身所不具备的救赎计划,是贯穿整个旧约圣经的一个重大主题。因此,保罗的讲的不是全新的概念,而是自古以来的概念。

 

 

三、领受基督的救赎:

 

罗3:22-26 就是上帝的义,因信耶稣基督加给一切相信的人,并没有分别。因为世人都犯了罪,亏缺了上帝的荣耀;如今却蒙上帝的恩典,因基督耶稣的救赎,就白白的称义。上帝设立耶稣作挽回祭,是凭着耶稣的血,藉着人的信,要显明上帝的义;因为他用忍耐的心宽容人先时所犯的罪,好在今时显明他的义,使人知道他自己为义,也称信耶稣的人为义。

 

1.因信耶稣而领受:

因信耶稣基督”

什么是“”呢?“”的最好定义,不是由宗教教条、道德模范、或遵守律法之后带来的自信。人不能凭借着自信和上帝建立起关系来。

 

是放弃绝望的自我、

相信耶稣、就近耶稣、

全然依靠耶稣。

信心就是依靠上帝,相信祂爱我们,知道什么是对我们最有益的。这样,信心就引领我们不随自己的道路而选择上帝的道路。信心是接纳祂的智慧来代替我们的愚昧,接纳祂的大能代替我们的软弱,接纳祂的公义代替我们的罪恶。我们的生命和我们自己是属于祂的;信心承认祂的主权,并接受祂所赐的福惠。诚实、正直、纯洁是人生成功的秘诀。信心使我们得到这些原则。”《教育论》,第三十章 信心与祈祷,标题,第1段

 

在人类第一次犯罪的时候,就是因为不倚靠上帝而过份自信。因此,当我们要转向上帝的时候,第一步就是要放下对自我的信赖,而全然信赖上帝。这样才能领受耶稣的救赎。

 

2.人人都能无差别领受:

加给一切相信的人,并没有分别,因为世人都犯了罪,亏缺了上帝的荣耀”。

 

人在领受耶稣恩典的时候,不要有高人一等的优越感。不管你身在山顶还是低谷,都摸不着星星。在犯罪这件事上,没有人比别人更优越。

 

每个人都是罪人,都是不能自救的人。所以,在上帝眼中并无什么区别,而我们的要做的就是全然领受耶稣的救恩。不要想谁配谁不配,我们都可以无差别的领受。

 

3.白白的领受:

 “如今却蒙上帝的恩典,因基督耶稣的救赎,就白白的称义”。

 

白白称义”这是在上帝法庭上的一种宣判。就是当庭宣判一个人无罪释放。而每一个罪人因为耶稣的救赎的原因,被判无罪,好象他从来没有犯过罪一样。

 

白白称义是否有违上帝的原则?

这件事对于公义的上帝怎么能通过呢?因为上帝说:“我必不以恶人为义”(出23:7)定恶人为义为耶和华所憎恶(箴17:15)。

 

但上帝的慈受却为人类解决了这似乎矛盾的难题,上帝在背后付出极其高昂的代价,差他独生子耶稣降世为人,并为我们的罪而受难。

 

所以当我们相信和接受耶稣时,上帝就称我们判定我们无罪,并将基督付出代价所换取的恩典归到我们身上。由于我们没有丝毫的功劳,主却以生命作为人类的赎价,所以称为恩典。

 

自古以来,战争结束后会有交换战俘的惯例。我们都是被撒但俘虏然后等待处死的人,而万王之王竟然愿意用他的儿子来交换我们。

 

所以我们都是“重价买来的”。耶稣曾说过:“因为人子来,……要舍命作多人的赎价。”(可10:45)

 

 

白白的称义却代价并不低廉:

白白的称义”是指我们并没有做什么,这一切都是上帝的作为。

 

在某种意义上,称义不是白白的,因为基督的受苦和受死已经为此付出了极其重大的代价。但对我们来说它是白白赐予的,因为其代价不是由我们来支付,而是由上帝儿子亲自支付的。我们所能做的就是,接受耶稣的恩典。

 

白白的称义是指上帝对我们毫无要求吗?

但这白白赐给我们的救恩,并没有废掉上帝对人的公义和道德要求。如果耶稣救的都是一心向恶,如撒但一般的人,那基督的救赎就显得毫无意义。

 

白白”二字是表明上帝的救恩是无偿的赐予,并不代表我们得了这白白赐予的恩典后有任意而行、违背律法的自由保障。

 

相反,凡真正明白耶稣为了救我们付出了多么昂贵代价的人,必更加珍惜这无限宝贵的恩典,在生活中处处活出基督的形象。

 

白白称义就不会有人灭亡了吗?

照此说来,这个世界上就不会有灭亡的人对吗?不。这个世界有一种严重心理问题叫“斯德哥尔摩综合征”,是指被害者对于犯罪者产生情感,甚至反过来帮助犯罪者的一种情结。这种扭曲的情感造成被害人对加害人产生好感、依赖性、甚至协助加害人。

 

人在罪中待久了,被撒但的思想洗脑了,觉得这才是正常的生活,喜欢撒但治理下的世界,而拒绝领受耶稣的救恩。而拒绝接受耶稣救恩的人,谁也救不了。

 

4.总结:领受的两大条件,缺一不可:

“上帝设立耶稣作挽回祭,是凭着耶稣的血,藉着人的信,要显明上帝的义”。

 

挽回祭”的概念来自旧约献祭制度。耶稣基督一次被献,就成为除去世人罪孽的永远的赎罪祭。挽回了我们犯罪的结果和影响。并成为世人恩惠的源头。

 

此节强调了领受恩典的两大条件,“是凭着耶稣的血,藉着人的信”。如果耶稣不付出代价,人再怎么努力也没用,如果律法主义可行,耶稣就没有牺牲的必要;如果耶稣单单为我们付出代价,人却不愿意相信和接受耶稣,选择不一样的人生,照样也是被定罪。因“信”称义的信,就是你对耶稣的信。

 

两大条件都具备才能得到称义。

“是凭着耶稣的,藉着人的

 才能“显明上帝的义”.

   

5.耶稣降生之前的人能得到这样的恩典吗?

因为他用忍耐的心宽容人先时所犯的罪,好在今时显明他的义,使人知道他自己为义,也称信耶稣的人为义。”

 

很多基督徒认为,耶稣的恩典是新约时代的福音,而旧约时代的人得不到耶稣的拯救。他们只能靠自己和守律法的行为。

 

如果是这样的话,上帝何谈公义?对新旧约两个时代的人实行双重标准。

 

事实上,保罗以这里明确的指出,上帝是公义的,祂不急于惩罚旧约时先人们的罪,并没有因为犯罪马上死亡,并赐给他们献祭制度来预表耶稣的牺牲,让他们来感受到上帝赐给了他们和我们同样的免罪称义的恩典。

 

四、纠正对因信称义的误解:

罗3:27-31 既是这样,哪里能夸口呢?没有可夸的了。用何法没有的呢?是用立功之法吗?不是,乃用信主之法。所以(有古卷作:因为)我们看定了:人称义是因着信,不在乎遵行律法。难道上帝只作犹太人的上帝吗?不也是作外邦人的上帝吗?是的,也作外邦人的上帝。上帝既是一位,他就要因信称那受割礼的为义,也要因信称那未受割礼的为义。这样,我们因信废了律法吗?断乎不是!更是坚固律法。

   

在解释了因信称义之后,保罗在这里发出四连问,让反对的人无法招架。

 

1.个人有值得夸口的理由吗?

 既是这样,哪里能夸口呢?没有可夸的了。

既然众人都犯了罪,都没能靠行律法确立自己的义,既然所有的人都同样要靠上帝的恩典称义,显然人就没有任何理由可以夸口的了。

 

2.能用立功之法能得救吗?

用何法没有的呢?是用立功之法吗?不是,乃用信主之法。所以我们看定了:人称义是因着信,不在乎遵行律法(不是律法主义)。

 

难道能用立功之法吗?保罗认为这是根本行不通的。

经文说:“人称义是因着信,不在乎遵行律法”。这句话的意思是,行律法并不能赎过去的罪。称义无法被挣来。

 

以功德去讨上帝喜悦是人最为严重的信仰病态。佛教的功德让人变得更加功利。这不是信仰,是交易。就比如你烧高香作善事积德,以此来抵消罪,这是非常冲突的。

 

这和赎罪劵一个道理,其实是变相的得到了犯罪许可证。这是当时的掌权的人发明出来,用来敛财的理由,而得不到真正意义的救赎。

 

犹太人在此问题上也是模糊不清。他们除了立功还标榜自己守律法教条的行为以此来自以为义,认为这样才配进天国。

 

但耶稣基督说他们人为义远远不够。法利赛人的义更是流于表面,只限于外表的礼节和对真理理论的知识,败坏的品格和高尚的理论形成鲜明的对比。

 

主耶稣说:“你们的义,若不胜过文士和法利赛人的义,断不能进天国”(太5:20)。

 

所以,因信称义是高于犹太人文士和法利赛人的义。因信称义,就是认定无人能靠自己的努力得到天国。每个人都欠上帝永远还不清的债,一切基于人的功劳的方法都是徒劳无功的,只有接受基督才能称义免罪。

 

3.称义的恩典是赐给所有人的吗?

难道上帝只作犹太人的上帝吗?不也是作外邦人的上帝吗?是的,也作外邦人的上帝。上帝既是一位,他就要因信称那受割礼的为义,也要因信称那未受割礼的为义。

 

既然称义是因着信,不是靠行律法,所以没有成文律法的外邦人和拥有更多特权的犹太人一样可以白白获得。

上帝既是独一的上帝,就会实行一样的标准,让人得到一样的恩典。在称义的问题上,有先天优势的犹太人和后天得到福音的外邦人是一模一样的。

 

4.因信称义废掉律法了吗?

这样,我们因信废了律法吗?断乎不是!更是坚固律法。

 

有人认为,既然我相信并接受耶稣的恩典,称义并不在于遵行律法的好行为,那么我就是一个必然得救的人了,那就得救容易灭亡难了。律法就废除了,我也没必要再遵守律法了。这是严重的偷换概念。

 

耶稣的死正是强调了律法的不变性:

耶稣基督的死本身就证明上帝律法的不变性。人的罪责由无罪的耶稣担负,受刑罚,从而满足了律法的要求。这说明,耶稣宁死也不废掉律法。

 

所以说,主耶稣的死,并不是让人摆脱律法中道德管理,反而让人知道律法的不变性和确定性。

 

 

真正因信称义的人是爱上帝的人:

因信称义带来了恩典和赦免的同时,也带来了圣灵。圣灵将上帝儿子的生命带进我们的生命,同时也将上帝的律法写在我们心版上,并提升我们的道德和约束我们的行为。并且发自内心的爱上帝,向往属灵的生活。

 

约壹3:24 遵守上帝命令的,就住在上帝里面;上帝也住在他里面。我们所以知道上帝住在我们里面是因他所赐给我们的圣灵。

 

约壹5:3 我们遵守上帝的诫命,这就是爱他了,并且他的诫命不是难守的。

 

因信称义的人遵行律法,并不是因为惧怕上帝、不是要靠行为得救,而是因为爱上帝。

 

真正因信称义的人能理解律法的价值:

律法的功能并不包含救赎,它只能定罪。所以靠律法得救是信仰的误区。

 

一个真正因信称义的人,并不敌对上帝的律法。因为它是人的行为守则和道德规范。虽然律法并不能救人,但是在上帝构建的宇宙中占有举足轻重的位置。所以,因信称义和律法的关系并不矛盾,而是对它位置的巩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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