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分享:品味恩典 ╱编辑:柒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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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与基督联合
罗6:1-14节
从第一章至第五章,保罗已述说了罪的普世性;人因不义都处在上帝的震怒之下;上帝主动预备救赎使我们能因信称义。一步一步,把人从败坏中引出来,接受上帝的救恩。
从今天起要进一个新的阶段
从第六章至第八章,保罗要讨论因信称义的之后的阶段——成圣。
在今天的课程中,会有几个全新的观念,有成圣、与基督联合、与基督同活。

一、什么是成圣?
虽然称义和成圣在神学上有不同的涵义,但二者又是密不可分的。
称义是人在上帝面前恢复了和好的关系,不被定罪;成圣就是成为圣洁,是称义的结果——脱离罪。
称义是接受我们本身所不具备的,是基督白白赐予我们的义;成圣是基督的新生命在我们里面成长出来的义。
因信称义是个渐进的过程,从你开始接受耶稣的恩典开始,新生命也开始成长,最终义在你心中的掌权为王,达到圣洁的结果。这是一个接受耶稣的人,属灵生命成长的一个过程、是基督在你心里工作的果效。
因信称义的终极目的让我们完全圣化,完美地融入到天国的生活中。

二、对因信称义的一些观点:
1.早期基督徒的观点:
保罗关于因信称义的理念,对于早期的教会来说,就像一颗深水炸弹。
他们的信仰大多都是犹太教+耶稣,犹太人传统的思维模式深深地影响着他们。他们不明白律法和救恩的关系、不清楚律法主义对救恩的破坏、不理解人为努力的无效,更不理解人如何能真正离罪。
他们当听到因信称义的观点时,否定了他们大部分信仰观点,给他们带来了很多的问题。
2.他们的疑问:
罗6:1 这样,怎么说呢?我们可以仍在罪中、叫恩典显多吗?
有人反对因信称义,故意曲解因信称义,为自己放纵的生活寻找借口。他们抓住保罗在第五章中所说的话“只是罪在那里显多,恩典就更显多”,发问道:“这样说来,犯罪是一件好事,因为犯罪能显出上帝的恩典,犯罪提供给上帝实施恩典的机会。
如果不是一件好事,起码也不会妨碍我们的得救,因为无论多少罪,都无关紧要,上帝的恩典是足够有余的,我们不妨继续犯罪,一直犯罪,上帝也继续赦免,一直赦免。”
他们不理解的地方在于:
①律法的出现既然让罪恶显多,那么律法的作用只是增加犯罪率,没有律法更好。
②我的罪越大,上帝的恩典越多。所以罪多一点,代表上帝的恩典也大。
③上帝的恩典越多,所以上帝越得荣耀。犯罪也是荣耀上帝的方式。
有些人,本心向恶,拿罗马书的片段作信仰的根据,以迎合自己不想要律法、不自律、一心想过放荡生活的意图。
所以这就是我们认真学习罗马书的原因,如果不清楚地了解因信称义,或者对信仰理论的一知半解,只能得出相反的结论,反而害了那个人。

三、保罗激烈的反对:
罗6:2 断乎不可!我们在罪上死了的人岂可仍在罪中活着呢?
这是保罗激烈反对的回答:“断乎不可!”——绝对不是。这是保罗带有愤怒情绪非常强烈的驳斥,他不能理解人们为什么会说出如此荒谬的话来。
在整个保罗书信中,保罗用了14次同样的否定,单在罗马书中就用了9次。每逢类似荒谬的问题出现的时候,保罗都表现出同样决绝的态度来以正视听。
如之前有人反问:“这样,我们因信废了律法吗?”保罗也是这样回答:“断乎不是!更是坚固律法”(3:31)。
保罗为什么说不是这样呢?
1.有人偷换概念——向罪而死理解为向罪而生。
因信称义是要救人脱离罪的捆绑与辖制,有人竟然解读为犯罪是基督徒荣耀上帝的一种方式。
2.软弱和悖逆不是一回事:
保罗在本节的意思并没有说基督徒不会再犯罪,基督徒也避免不了软弱中犯罪,就是重生后的基督徒也不是绝对的完全。
因着肉体的软弱,偶尔犯一次罪是一回事,而在罪中活着就是另一回事了。“在罪中活着”的意思是罪恶是我们生活的主要元素,是有意对抗上帝的律法,是严重的悖逆。
3.因信称义是与基督联合,而不是相对:
因信称义是要达到了与基督实际的联合。基督的死是为了救我们脱离罪,他的赦免也使我们更痛恨罪。而不是变成被保护的犯罪。
那么我们如何与基督联合呢?

四、通过受洗与基督联合:
罗6:3-4 岂不知我们这受洗归入基督耶稣的人是受洗归入他的死吗?所以,我们藉着洗礼归入死,和他一同埋葬,原是叫我们一举一动有新生的样式,像基督藉着父的荣耀从死里复活一样。
保罗用大家所熟知的洗礼来说明与基督联合的神圣关系。
一个人加入教会,受洗归主是人生的分界线,从此以后将人生一分为二,与旧人生告别,进入一个全新的属灵境界。
受洗时的三个步骤所代表的三方面意义:
1.归入他的死——下到水里,停止呼吸:
象征我们跟随主,接受与主同死的经历。这就是向罪而死的意思,脱离罪的管辖。
主耶稣为什么而死?
因为全人类的罪都归到他身上。
耶稣正是为我们的罪而受死。
同样,信徒也藉着
洗礼的入水的仪式
表明自己与基督
一同向罪死了(第10节),
那么就确实不能继续
活在必须受死的罪恶之中。
2.一同埋葬——浸入水中
象征我们死了的旧人已经埋葬,如主被埋葬一样。信的人与主同埋,表明不再让犯罪而令人厌恶的旧人再度在人面前出现,让它永远成为过去。罪要在我们的行为和思想中永远离去而不留痕迹。
为什么很多人受洗之后依然如故呢?就是肤浅的认罪。表面的认罪犹如假死,它是为怕刑罚而不是恨恶罪本身。事过境迁,就会故态复萌,罪的沉渣重新浮现。
如果要与主深切的联合,就要把旧人埋葬——要深刻的认罪,戒除不良习惯,改变不当观念,断绝一切罪恶的爱好。
3.复活——水中上来:
象征我们与主同复活,一举一动有新生的样式。
浸礼中的死和埋葬,目的是再次起来——复活。
相信耶稣的人
能得到一个全新的生命。
因为基督是新生命的源泉,
我们与他联合,
便得到了基督所赋予的新生命。
我们如何维持好属灵的新生命呢?
要在离罪成圣的路上不断得胜,每一天都要和基督紧密的联合,如同葡萄树的枝子连在葡萄树上一样,主的复活生命管理我们,主的爱便弥漫在我们的生活中。

五、与基督联合的必要性:
罗6:5-7 我们若在他死的形状上与他联合,也要在他复活的形状上与他联合;因为知道我们的旧人和他同钉十字架,使罪身灭绝,叫我们不再作罪的奴仆;因为已死的人是脱离了罪。
到底什么是联合?
联合——像,嫁接,同根而生。
基督徒的生命如果不嫁接在基督里,就无法成长。
1.不与基督联合无法实现道德转变:
保罗向我们申明:一个人接受基督之后,就不要回到罪中的生活。
基督的恩典不是人犯罪的藉词,而是除灭罪恶的能力。人若要切实获得道德上的转变,必须有切实的与基督联合。
如果一个人不与基督联合,而想获得道德上的转变,这不过是水中捞月,画饼充饥而已。传扬真理的人,如果把基督教限于道德的要求,劝人为善,劝人圣洁,而忽视了与基督的联合,那是舍本逐末,无根之草的功德主义。
2.不与基督联合不能摆脱罪的奴役:
叫我们不再作罪的奴仆。
毒品问题是社会问题。看到毒瘾发作的人非常痛苦,而不能摆脱毒品对他的控制。
罪的问题也一样。野心、虚荣、贪财、骄傲、嫉妒、自私奴役着一个个鲜活的生命,无法自拔。
只有与基督联合获得属灵的能力,才能完全摆脱罪恶的奴役,不受罪恶的辖制。
3.不与基督联合无法磨灭对罪恶的兴趣:
因为已死的人是脱离了罪。
从字面上看,就是一个奴隶死去了,他的主人就会失去对他的控制。上面已经讲到了。
这里还有另一层意思:
与基督联合的人,对罪不再有任何的兴趣。
其实我们有很多的罪和试探都是自己招惹的。罪恶对人有一种邪魅的吸引力,美食、美色、名利,哪一样不是深深的勾着我们的心?
有人总结说,商业成功的秘诀就是勾起你的欲望。让你想买、想吃、想换、想拥有。
让人心灵深处的兴趣要彻底改变,实属不易。唯有与基督联合获得属灵的力量后才能改变。其实,重生的人也并不能完全根除属世的欲望.但当我们的生命嫁接在基督里,持续获得全新的属灵生命和判断力,就会对罪恶失去兴趣。
与基督联合最后达到“罪身灭绝”,让罪丧失机能,直到犯罪的本性被摧毁。

六、与基督同活:
罗6:8-11 我们若是与基督同死,就信必与他同活。因为知道基督既从死里复活,就不再死,死也不再作他的主了。他死是向罪死了,只有一次;他活是向上帝活着。这样,你们向罪也当看自己是死的;向上帝在基督耶稣里,却当看自己是活的。
这一段里有一个重要的概念就是与基督同活。什么是与基督同活呢?
1.与基督同活就是获得重生:
“人既重生,他的心就得与上帝和谐,并与他的律法相符,当罪人心中起了这种变化时,他就已出死入生”。(《善》第二十七章)
在基督里开始过一种充实的新生活。
2.与基督同活就是改变了生命方式:
与基督同活就是启迪人开启了成圣的过程。真正成为新造的人。(信主以后的改变,如听道、读经)
3.与基督同活就是以属灵的事为满足:
世俗的文化、物质难以满足与基督同活的我们。我们与基督同活会有新的视野和目标,世界的一切难以满足。
我们期待与基督同行、
期待基督复临、
期待和基督永远生活在天国。

七、要把自己献给上帝:
罗6:12-14 所以,不要容罪在你们必死的身上作王,使你们顺从身子的私欲。也不要将你们的肢体献给罪作不义的器具,倒要象从死里复活的人,将自己献给上帝。并将肢体作义的器具献给上帝。罪必不能作你们的主,因你们不在律法之下,乃在恩典之下。
此段经文中有三个“要”,
两个不要,一个务要。
1.不要容罪在你们必死的身上作王——每天继续要与罪斗争:
虽然我们的“旧人”与基督同死了,但现实问题是我们仍旧活在我们“必死的身体里”。只要肉身还在,就仍有其属世的欲望和渴求。罪在肉身上仍是一种权势。只要我们放松它,罪仍能统治我们。但我们要保持警醒,坚持和罪的斗争,决定选择过什么样的生活。
2.不要将你们的肢体献给罪作不义的器具——不要加入撒但的阵营,成为工具:
肉眼看不见的善与恶之间的斗争天天在进行着,双方都在争夺人加入自己的阵营。你如果不加入上帝的阵营,就是加入了撒但的阵营,成为罪的工具。
3.倒要把自己献给上帝:
把我们自己献给上帝,成为上帝的工具。为祂活为祂用,一切都为荣耀上帝而行。
林前10:31 所以,你们或吃或喝,无论做什么,都要为荣耀上帝而行。
这样才能靠着圣灵的帮助,力争使身体健壮、思想积极健康、一切达到尽可能的完美,并侍奉他的救赎主。
你若不把自己献给上帝,就等于献给了罪。在这件事上,只能两选一。
4.因信称义的人要为上帝所用:
罪必不能作你们的主,
因你们不在律法之下,
乃在恩典之下。
在这里,保罗并没有废弃律法或可任意犯律法的意思。因为之前的课程中已经详述过,在此不再赘述。
他是在宣告:
因信称义的人从律法定罪的惧怕中转向了上帝的恩典,从自己的苦工中转向圣灵的能力,所以能成为圣洁的器具被上帝所用。
在恩典下的基督徒,比在律法主义信仰中的人对罪有更高的原则和更敏感的反应。律法是禁止人,恩典下是积极地给予人。律法主义者的心态是怕刑罚和灭亡,因信称义者的心态是爱与自由,甘心乐意。所以,当人找到基督恩典的时候,就会与祂联合,与祂同活,为祂所用!

愿上帝赐福您!我们下周继续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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