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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马书研究《15 律法的约束》品味恩典

文/分享:品味恩典 ╱编辑:柒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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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15 律法的约束

罗7:1-6节
(上下滑动)

弟兄们,我现在对明白律法的人说:你们岂不晓得律法管人是在活着的时候吗?就如女人有了丈夫,丈夫还活着,就被律法约束;丈夫若死了,就脱离了丈夫的律法。所以丈夫活着,她若归于别人,便叫淫妇,丈夫若死了,就脱离了丈夫的律法,虽然归于别人,也不是淫妇。我的弟兄们,这样说来,你们藉着基督的身体,在律法上也是死了,叫你们归于别人,就是归于那从死里复活的,叫你们结果子给上帝。因为我们属肉体的时候,那因律法而生的恶欲就在我们肢体中发动,以致结成死亡的果子。但我们既然在捆我们的律法上死了,现今就脱离了律法,叫我们服侍主,要按着心灵的新样,不按着仪文的旧样。

保罗阐述的观点,在第七章有一个重大的变化。保罗在第六章后面提到信徒不再做罪的奴仆不受罪的辖制;从第七章开始,保罗又到出一个新的观点——信徒不再受律法的辖制。

 

一、保罗的观点被猛烈的抨击

 

保罗是一个有罗马国籍、受过法利赛严谨教育的犹太人。旧约律法对于犹太人的重要性。是国家法律、宗教条文、民族文化。法利赛人又对律法极其的执着。他们宁死也不肯放弃对于律法的护卫。

 

所以保罗的观点对于保守的犹太人来说是严重的离经叛道。

 

那七日将完,从亚西亚来的犹太人看见保罗在殿里,就耸动了众人,下手拿他,喊叫说:“以色列人来帮助,这就是在各处教训众人糟践我们百姓和律法,并这地方的。他又带着希利尼人进殿,污秽了这圣地。”(徒21:27-28)。

 

 

就是在此保罗被捕,一波三折,最终才把他得以送到了罗马城。

 

保罗真如他们所说

是在糟蹋律法吗?

律法已经作废了吗?

基督徒可以

不理会律法吗?

律法到底

应该如何看待?

 

这就是保罗要在第七章阐述的内容。

 

二、要理解此段话的前提:

 

弟兄们,我现在对明白律法的人说。

 

1.不明白律法就不能理解:

因此,本章开头就表明“现在对明白律法的人说”(7:1)。

 

如果一个人没有真正的了解律法价值意义功用,就不能理解整章的内容。

 

2.今天的现状就是因为有太多的人没有理解:

为什么今天基督教内的教义差异很大?

 

为什么对于律法有完全不同的对立观点?

 

为什么讨论信仰观点的时候会有“秀才遇见兵,有理说不清”的感觉?

 

这就是答案。因为人们对律法一知半解,很难真正有效的沟通。

 

3.不理解不可强解:

“我们亲爱的兄弟保罗照着所赐给他的智慧,写了信给你们,他一切的信上,也都是讲论这事。信中有些难明白的,那无学问不坚固的人强解,如强解别的经书一样,就自取沉沦。”(彼后3:15-16)

 

三、一个特别的例子:

 

你们岂不晓得律法管人是在活着的时候吗?就如女人有了丈夫,丈夫还活着,就被律法约束;丈夫若死了,就脱离了丈夫的律法。所以丈夫活着,她若归于别人,便叫淫妇,丈夫若死了,就脱离了丈夫的律法,虽然归于别人,也不是淫妇。《罗7:1-3》

 

1.举例子是保罗惯用的方法:

保罗很喜欢用比喻来阐述真理,之前用过“奴隶”的例子。这里保罗用婚姻来具体说明信徒与罪和律法之间的关系。

 

2.例子本身只是说明问题,要正确理解:

值得注意的是,保罗所引用的例子就是打了一个比方。让人快速理解他的意思。例子只是帮助理解,没有必要在例子本身寻找细节。

 

正如主耶稣说他来的日子像“”一样,教导信徒灵巧像“”,彼得见了关于吃不洁之物的异像等,决不可生搬硬套的理解。要理解它最终要表达的核心。

 

3.保罗引用的例子要切合文化背景来理解:

特别是本处关于婚姻的例子,要切合当时的背景文化来理解。一世纪的罗马是个通过走征服之路发展起来的典型的父权制国家,男性是社会生活的中心。

 

早期妇女地位低下,生活天地狭小,是依附于男性而生存的弱势群体。女人不能自主离婚,这种情况直到罗马后期才有所改观。当时并没有女权、没有独立女性概念、所以要站在当时的背景下才能更好的理解保罗要表述的意思。

 

四、死亡解除了法律约束:

 

我的弟兄们,这样说来,你们藉着基督的身体,在律法上也是死了,叫你们归于别人,就是归于那从死里复活的,叫我们结果子给上帝。

——《罗7:4》

 

1.婚姻的约束随着一方的死亡而解除:

正如一个圆满的家庭里,夫妻双方都会受到婚姻法的约束和保护。但是如果丈夫去世了,婚姻法中约束的条款就失效了,妻子有权嫁人而不被指责。

 

一个没有真正接受过耶稣的人(旧人),不懂因信称义的恩典,只知道律法主义的思想,就是通过个人努力在悔改。这就是在律法之下。

 

这种信仰是严重的精神负担,信的很累很苦。这种约束如同当时代不幸家庭中的婚约一样,同时受律法的约束,没有办法脱离。除非一种情况出现,就是对方死亡,婚约失效,否则一辈子都是绝望的。

 

2.什么是藉着基督身体在律法上死了?

藉着基督的身体,在律法上也是死了”,被定罪的旧生命与基督一同死去,而蒙悦纳并且圣洁的新生命与基督一同复活。

 

我们受洗就是归入基督的死——接受耶稣的死是为你而死。我们的旧人与基督一同死去了。

 

死”这是律法的要求。因为律法的作用就是标注出罪恶,并要求犯罪者承担犯罪的后果。因此,对于犯罪者来说,死是不可免除的后果。

 

不归入耶稣的死,就相当于自己孤独直面律法,直面犯罪的结果。

 

3.归(嫁)于别人:

现在基督徒通过受洗已经与基督同死,基督的死既然使我们的旧人(前夫)与他同死,所以脱离了律法的约束,可以自由归与基督,与主结合(联合)。耶稣基督是我们属灵的丈夫(看弗5:25-27;林后11:2)。

 

在这种新的结合中,必然要产生一种新的果子归于上帝。就是罗马书6章所说——成圣的果子。

 

五、对比属肉体的过去

 

因为我们属肉体的时候,那因律法而生的恶欲就在我们肢体中发动,以致结成死亡的果子。

——《罗7:5》

 

 1.什么是属肉体的时候?

在人没有接受耶稣救赎之前的时候、在罪身中的时候、在律法主义的信仰之中的时候。按今天的内容来说,就是在归入耶稣的死之前。

 

当人还没有重生的时候,会本能的顺从低等本性的冲动。其主要目的就是要满足食欲和感官。这种生命与“属灵的”生命形成了对照(罗8:9)。当时的人为什么而活?就是为了满足自己的情欲而活。

 

2.为什么说是因律法而生的恶欲?

那因律法而生的恶欲就在我们肢体中发动,以致结成死亡的果子。

 

律法并不是情欲的来源,律法只是揭露情欲出来。

保罗在这里并没有批评律法的意思。他并不是说律法是这些罪恶情欲的来源,而是说律法起到了揭露人类有罪悖逆的本性作用(第7节),将其定为罪。

 

当人没有基督救赎的时候,越了解律法越发现自己的问题很多。而且发现无力改变本性和现状。

 

人的叛逆心理会让人触碰律法:

当我们属肉体的时候,与上帝的生命没有关连。人的犯罪好奇心,最喜欢去尝试上帝律法所禁止我们去犯的罪。

 

“偷来的水是甜的,暗吃的饼是好的,人却不知有阴魂在他那里,他的客在阴间的深处”(箴9:17,18)。

 

这节经文是人叛逆、败坏的写照,在律法面前更显明了人本性叛逆导致绝望的状态。

所以最终“以致结成死亡的果子”。

 

六、脱离了律法

 

但我们既然在捆我们的律法上死了,现今就脱离了律法。《罗7:6(上)》

 

1.脱离律法的捆绑:

当人没有耶稣救恩的时候,律法将我们圈在定罪的范围里,而不能救我们。得到因信称义以前,一直是律法主义式的信仰。不知道自己的无力和可怜,一直凭自己的努力去争取自己得救。

 

但是在律法主义下的努力,注定要失败的。随着我们建立新的信仰,接受耶稣的恩典,归入了耶稣的死,使我们脱离了无效的律法主义的思想,进入另一个崭新的关系。

 

总结来说,脱离律法的捆绑就是脱离律法主义思想的负担。

 

2.律法并没有死去:

脱离律法不是否定律法,不要律法。不然人就会无法无天为所欲为。

 

经文里提到死去的不是律法而是那压制我们的丈夫——罪恶的旧人生。上帝的律法虽然不能带给人救赎,但律法的功效是配合人去获取救恩之福。它是永存的,是客观存在的定罪依据,其永恒性是不容置疑的。

 

七、成就属灵的人生

 

叫我们服侍主,要按着心灵的新样,不按着仪文的旧样。《罗7:6(下)》

 

 当一个人真正因信称义、认清律法的价值、真正的重生成圣之后,会有什么样的变化?

 

1.不再恪守仪文的旧样:

仪文的旧样——表面字句的意思。表面上遵守,实际对抗。有机会就钻空子。

 

古代犹太人表面遵守的例子:

太23:23 “你们这假冒为善的文士和法利赛人有祸了!因为你们将薄荷、茴香、芹菜,献上十分之一,那律法上更重的就是公义、怜悯、信实,反倒不行了。这更重的是你们当行的;那也是不可不行的。”

 

今天基督徒表面遵守的例子:安息日签到、人前敬虔。

现实生活中这样的例子也是比比皆是。比如:摄像头下的车最规矩。

 

但这并不是发自内心遵守。对于基督来说如果只是因为惧怕刑罚而遵守律法,没有真实的重生。而这恰恰就是大多数基督徒真实的写照。我们需要发自内心去改变。

 

2.不是畏惧刑罚而改变:

我自己的例子。我本是一个邋遢的人,我妈总是说我。但是一段时间内有很大的变化。

我为什么会改变?是因为害怕母亲的责备吗?不是。

爱才是一个人改变最大的动力。

 

什么人恪守律法的字句?

怕刑罚的人。

什么人发自内心遵守律法?

爱上帝的人。

 

约壹2:5 凡遵守主道的,爱上帝的心在他里面实在是完全的。从此我们知道我们是在主里面。

约壹5:3 我们遵守上帝的诫命,这就是爱他了,并且他的诫命不是难守的。

 

3.最大的变化是内在的改变:

我们服侍主

要按着心灵的新样,

不按着仪文的旧样。

摆脱律法的辖制之后,

束缚旧生命的权势已被推翻;

新生命的出现使人发自内心顺从圣灵。我们所服侍的对象不再是律法,而是领我们出死出生的救主。

 

我们服侍主

是按着心灵的新样来服侍。

我们依然有高尚的道德、

无可指摘的行为和美好的见证。

表面上看似乎和过去律法主义式的信仰没有太大的区别。

 

但重大的变化已经发生了,就是内在的变化:

面对律法态改变了

不是因为刑罚,

而是因为耶稣而顺从。

 

面对圣工的责任也改变了——

不是因为不得不做来勉强自己,而是一切都是为耶稣而做。

 

生活的目标也改变了——

不是再是为了自己的欲望去活,而是为了主去活。

 

面对一切的态度也改变了——

重生的人会积极去做,不是为了得利、称赞、名誉,更不是为了积德、攒功、逃避惩罚。而是一切为了耶稣去做。

 

我们摆脱律法的约束并不是要废掉它,而是我们树立起正确的信仰观念来。你需要关注的目标不是只能定罪的律法,而是让你能得救的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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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愿上帝赐福您!我们下周继续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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